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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旧换新说明

1. 时间范围:国家以旧换新活动持续至2011年12月31日。

2. 商品范围:电视机(所有电视均参加以旧换新活动)。

3. 限购数量:以旧换新商品的购买数量个人客户限购5台,企业客户限购50台。

4. 以旧换新补贴计算方法:电视以旧换新补贴是以发票金额的10%进行补贴,最高400封顶;发票金额为订单金额抵扣优惠券、现金券等后的金额。

5. 旧电视回收要求:旧电视在14寸(含14寸)以上,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硬盘、CPU、内存条必须具备),配件齐全即可。

6. 以旧换新操作说明:
顾客范围:北京市户口居民、北京市军人、北京市法人企业
顾客区域:北京市全境
开展方式:
a、送新拉旧:如您家有旧电视,在新七天电期网购买新电视,我们将在送新电视同时从您家取走旧电视及您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收取全款。补贴款我公司将在送货后10日内返还给顾客。客户需提供付款账户的姓名、账户、开户行信息。也可来新七天电器网办公地址领取。 b、凭证领款:您在购买电视后,联系家电回收企业上门收旧,并领取以旧换新凭证,凭以旧换新凭证及在新七天电器网的购机发票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我公司领取补贴款。

7. 参加方式:在购买结算页面备注栏填写"参加以旧换新"字样。

8. 注意事项:
a、个人以旧换新:以旧换新凭证、购机发票及购机人身份证复印件的姓名必须完全一致
b、公司以旧换新: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单位出示自用证明(加盖公章),并经公司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发票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公司名称一致。

另:节能补贴政策,目前北京为试点,执行时间自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相关具体实施细则请咨询在线客服或致电400-660-7566